婚前购买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夫妻共有房产需协商分割或法院判决;父母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按出资额比例分割;首付由一方支付,共同还贷需补偿,离婚时首付方所有,个人还贷不分割。婚前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仍属于该方所有。但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需要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如果婚前房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房产将按照夫妻双方出资额比例进行分割。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一起还贷。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归支付首付方所有,共同还贷部分则由房产所有方给予对方补偿。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还贷是由一方的个人财产支付的,则该房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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