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公共账户法人变更的程序及所需携带的材料。公共账户法人变更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原公共账户的法人进行确认,原公共账户的法人确认后向相关部门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相关部门向原公共账户的法人发布变更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企业营业执照需要携带企业变更
法律分析
公共账户的法人变更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后的法人信息等;
2. 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原公共账户的法人进行确认;
3. 原公共账户的法人确认后,向相关部门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相关部门向原公共账户的法人发布变更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企业营业执照?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变更手续,需携带下列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法人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时填写)(加盖公司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7)股东大会决议(加盖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支票原件);
(9)原法人免职证、新法人聘用证(加盖公司公章)。
2。到质监局更换组织机构代码卡
将以下信息带到质监局办理,验收后5个工作日即可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卡:
(1)公司原组织机构代码卡原件和复印件;
(2)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验讫;
(3)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验讫)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加盖公章并与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加盖公司公章)。第二,企业法人变更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经营期限或者增设、撤销分支机构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法律规定,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自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企业法人应当自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工商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拓展延伸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企业进行重大变革时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是指企业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信息等方面的变化,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法人变更登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企业需向原工商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次,工商部门会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股东信息等变更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变更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工商部门会为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实缴资本变更、股东信息变更等。变更完成后,企业应向工商部门申请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以便在经营活动中对外宣传和开展经营活动。
总之,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企业法人变更时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其目的是确保企业变更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结语
公共账户的法人变更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原公共账户的法人进行确认、原公共账户的法人确认后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发布变更通知。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时,需携带一系列资料,包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等。到质监局更换组织机构代码卡时,需携带公司原组织机构代码卡原件和复印件、新法人身份证、新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企业法人变更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经营期限或者增设、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自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2001-11-23) 第二十六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报中国人民银行确认。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2001-11-23) 第十二条 清算期间,清算组可以将清算事务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办理。
托管机构不承担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债务,不垫付资金,不负责被撤销的金融机构人员安置。托管费用列入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清算费用。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2001-11-23) 第二十五条 被撤销的金融机构的清算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经清算应当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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