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计入无形资产,但若难以分配则计入固定资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将土地使用权计入房屋建筑物成本。若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应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国有土地可单独估价入账作为固定资产。土地平整费可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核算,或按在建工程-待摊支出核算。土地平整费是固定资产建设不可或缺的支出,可在建成后按面积分摊入固定资产。
法律分析
原标题:土地使用权什么情况下应计入固定资产?什么情况计入无形资产啊?
土地属于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无形资产核算,这个一般情况下,通常是指,企业买一块地用于自用自营,盖个办公楼或者盖个酒店自己经营这种。
按固定资产核算的情况就是,企业外购建筑物的时候,正常情况下是应该以合理的方法把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但是如果难以合理分配,就全部计入固定资产。
另外,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能将土地使用权计入所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成本,作为存货来核算。
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单独做为无形资产,除非改变使用用途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有些国有土地单独估价入账的特殊处理如固定资产。
随同房产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含在房产价值中,如固定资产。但该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评估。
土地使用权什么情况下应计入固定资产?什么情况计入无形资产啊?
单独入帐记入无形资产,实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要求和房屋厂房连在一起的部分要记入固定资产,其余部分入无形资产。实际工作中一般单独记入无形资产按照50年摊销。
土地平整费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土地平整费的应计入的会计科目具体如下:
土地不能单独计入固定资产。对于上述发生的土地平整费,可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核算(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要看单位为什么平整土地,是为了平整后继续在建,就应该记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补充:
发生土地平整的目的是为了最终的厂房、办公楼的建设,土地平整是厂房、办公楼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发生的支出也是形成厂房、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必不可以少的支出,因此可以先在“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中归集,待厂房、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并入“固定资产”入账(建成后按厂房、办公楼的面积进行分摊。)。
结语
土地使用权的核算情况与具体情况有关。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核算,特指企业购买土地自用自营的情况。而外购建筑物时,通常应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别核算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然而,如果无法合理分配,可以将其全部计入固定资产。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土地使用权可能被计入建筑物成本,作为存货核算。土地使用权一般作为单独的无形资产,除非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需要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特殊处理如国有土地单独估价入账可以视为固定资产。土地平整费的核算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可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核算或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核算。最终核算方式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会计要求进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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