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2)独立的房产证或土地证;(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4)若涉及搬迁,则需要搬迁安置证明;(5)派出所片警调查意见;(6)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分户的,户主要申报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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