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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行使的方式都有什么?

2023-09-28 来源:乌哈旅游

规定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三种:协议折价、拍卖、变卖。

1、协议折价是指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订立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协议,以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性质上属于代物清偿,即以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形式代替债务的清偿。

2、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3、变卖是指以拍卖以外的方式将抵押物出卖的形式。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都有什么方式?

规定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三种:协议折价、拍卖、变卖。

1、协议折价是指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订立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协议,以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性质上属于代物清偿,即以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形式代替债务的清偿。

2、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3、变卖是指以拍卖以外的方式将抵押物出卖的形式。

抵押权人在什么情况下能行使抵押权?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

3、债权人未受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

高利贷的认定方式都有什么?

要想确定是否为高利贷就得知道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具体为:

(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三)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四)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关于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都有什么?

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有:

1、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双重性质。

2、土地抵押权的标的为土地使用权。

3、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但两者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土地抵押权的效力对土地使用权有着重大影响。

4、土地抵押权的设定属于要式行为。设立土地抵押权必须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进行土地抵押权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5、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的功用和效力。

船舶抵押权的方式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

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

(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

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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