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经济法主体:它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既是经济权利(权力)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又称“经济法主体”。是指能够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范围由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范围决定。从中国经济法所调整的那部分经济关系的参加者看,经济法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和生产单位、承包户、个体经营户、公民个人和国家。其中公民个人和国家为经济法特殊主体,它们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充当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并不排斥法人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但法人不仅可参加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并且也可以参加非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如参加税收关系,成为纳税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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