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时,子女不一定要平分财产。根据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按照特殊情况进行不均等分配。特殊困难或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得到照顾,承担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但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继承人也可以协商达成不均等分配。
法律分析
父母财产子女不一定要平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由被继承人分配,没有订立遗嘱,子女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特殊情况可以不均等分配。
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拓展延伸
父母财产分配:继承权与公平分配的平衡
在父母财产分配中,继承权与公平分配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子女是否必须平分父母财产,涉及到法律、道德和家庭关系等多个层面。继承权作为法律规定的权利,确保了子女在父母去世后能够合法继承财产。然而,公平分配的概念也应被考虑。公平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平等,而是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有时,某些子女可能因为特殊原因需要更多的财产支持,例如负担照顾残疾家庭成员的费用。因此,在父母财产分配中,继承权和公平分配应该得到综合考虑,以实现一个既尊重法律规定又考虑个案情况的平衡方案。
结语
继承权与公平分配是父母财产分配中需要平衡的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应根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并可根据特殊情况进行不均等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对有特殊困难或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予以照顾或多分。在父母财产分配中,公平并不意味着绝对平等,而是根据个案情况综合考虑。继承权与公平分配应在尊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实现平衡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由被继承人分配,没有订立遗嘱,子女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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