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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取消资格

2020-01-25 来源:乌哈旅游

1.申请人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2.在落户手续办理前,发现申请人曾因犯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

第十五条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的不良信息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予以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在落户手续办理前,发现申请人曾因犯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终止其积分落户办理程序,已取得的积分落户资格应予取消。用人单位对上述情况应及时向市人力社保局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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