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非过失性辞退等情形,同时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我国劳动者若是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以下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二、劳动合同解除需要什么手续及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动者正常解约,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其他。
三、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体有哪些
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限制性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上通知金;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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