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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否包括实践性合同

2024-05-07 来源:乌哈旅游

是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民间借贷合同正是需要出借人将借款给付借款人之后,借贷合同才能成立。因此一般情况下将民间借贷合同视为实践性合同。

一、借条上没有写利息发生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人民法院不予干预。

二、民间借贷与商品房买卖区别在哪里

民间借贷属于是借贷合同;商品房买卖属于买卖合同;两者属于不同性质的合同。借贷合同的标的是借款,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借贷法律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借款交付时生效;此外的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商品房买卖的标的是不动产,双方当事人之间是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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