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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离婚只能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吗

来源:乌哈旅游

提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一般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但女方如果符合以下情况,则可以在男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对方被监禁。

法律分析

提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一般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如果女方符合以下情况,则可以在男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对方被监禁。

拓展延伸

能否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提离婚诉讼?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因此,男方户籍所在地并非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唯一场所。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前,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因此,男方即使户籍所在地,也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依法享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男方户籍所在地并非离婚诉讼的唯一场所,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依法享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诉讼,或者男方认为确有必要,也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

结语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在男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2.女方提出离婚诉讼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3.女方被男方虐待或者家庭暴力。女方提出离婚诉讼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应当自提出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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