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必须要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按时缴纳的,那么就会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一、补缴养老保险滞纳金怎么算养老保险滞纳金按自欠缴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来计算滞纳金,即应缴滞纳金=欠缴费用*万分之五*欠缴天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要求是什么一次性补缴业务类型分别有以下五种,现为我省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1、企业未参保人员。现为广东省籍,至2011年7月1日起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企业(以下简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纳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2、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曾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省城镇户籍人员。3、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1978年6月1日后离开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中央驻穗机关事业单位,离开原单位前工作时间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原身份是干部(含经县以上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干部,不包括单位自行聘用的干部)和固定工的人员(不包括原单位工作期间按规定应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4、宗教教职人员。2012年2月前已年满60周岁且仍在我省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我省户籍宗教教职人员,可自愿按照属地原则,一次性缴费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继续缴费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三、养老保险的特征有哪些一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二是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三是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养老保险滞纳金按自欠缴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来计算滞纳金,即应缴滞纳金=欠缴费用*万分之五*欠缴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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