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过离婚案件不允许进行特别授权代理,只能接受一般授权代理,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变更。案件当事人若委托律师代为承认部分或者全部诉讼请求、代为处理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或者代为是否申请提出上诉的,为民事诉讼特别授权。属于特别授权的情形必须在授权书之中注明授权的范围,对于超出授权范围的,需要当事人亲自授意。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同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不能成立.其内容结构为:(一)标题:以“诉讼委托书”或“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为标题(二)首部: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三)正文:1、写明委托出自委托人的自愿2、委托事项及授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四)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具文时间参考。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民事诉讼能不能特别授权律师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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