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及法律特征: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劣药行为才构成犯罪,轻伤、重伤、死亡等后果属于此范畴;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是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健康权利,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故意是主观要素,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单位犯罪将受罚金,个人犯罪将受法定刑处罚。
法律分析
一、达到什么标准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才能立案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本罪。另外生产、销售劣药未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若未超过五万元的,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可给予行政处理。过失行为也不构成本罪
3、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1、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或者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
结语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才构成此罪,否则将被视为其他违法行为。若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若未超过五万元,属一般违法行为,可给予行政处理。本罪的法律特征包括:复杂的犯罪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管理制度,也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在主观方面,本罪需要故意行为,过失不能构成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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