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食品卫生问题就去食品药物安全监督局,如果是服务管理问题可以直接向医院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之第四项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这一规定至少明确了两个问题:一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是消费者协会的重要职责之一;二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便解决其争议纠纷。
第三十四条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的规定,不仅明确了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而且赋予了消费者遇到侵权行为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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