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法兑付时,持票人可追索背书人、出票人及其他债务人。持票人可不按债务人顺序,对任何一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先对某人追索不妨碍对其他人追索。
法律分析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法兑付能退回。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如果对其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拓展延伸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违约情况下,如何处理?
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违约的情况下,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一般而言,当汇票无法兑付时,持票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首先,持票人可以与出票人协商解决,例如要求出票人提供兑付或其他担保措施。其次,持票人可以向承兑人追索兑付款项,如果承兑人无力兑付,持票人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如起诉承兑人要求履行承兑义务。此外,持票人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冻结出票人的财产,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总之,在处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违约时,持票人应当依法行事,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法兑付,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对背书人、出票人及其他债务人,持票人可不分先后顺序追索。在追索其中一人或数人后,仍可对其他人行使追索权。在处理违约情况下,持票人可与出票人协商解决,向承兑人追索款项,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持票人应依法行事,选择适当方式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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