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其次,非法手段获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此外,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最后,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等等。这些证据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因为它们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要求,或者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不能作为法庭定案的依据。
法律分析
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一般是指以下几种: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非法手段获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3、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4、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等等。
拓展延伸
无效证据如何影响案件结果?
无效证据在案件中的使用可能对案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首先,无效证据无法提供可靠的事实支持,可能导致定案依据的不准确性。其次,无效证据可能误导法官和陪审团,使他们产生错误的认知和判断。此外,无效证据可能会浪费时间和资源,延长案件审理的时间。最重要的是,无效证据可能损害当事人的信誉和声誉,对其正当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因此,律师和法官应当严格审查证据的有效性,确保案件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结语
对于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包括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非法手段获取的、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以及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等等。使用无效证据可能对案件结果产生严重影响。无效证据无法提供可靠的事实支持,可能导致定案依据的不准确性;同时也可能误导法官和陪审团,使其产生错误的认知和判断。此外,无效证据还会浪费时间和资源,延长案件审理的时间。律师和法官应严格审查证据的有效性,以确保案件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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