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的地方规定,在苏州离职后公积金的提取,具体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相关的文件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等,到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相关的工作人员经过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可以提取的,申请人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会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另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 注销登记 ;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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