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需根据地方政策确定交费与发放标准。地方政府应补贴每人每年30元以上,鼓励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代缴费用对困难群体。养老保险是为解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法律分析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交费与发放标准需要根据各地政策来定。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结语
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在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交费与发放标准应根据各地政策来定。地方政府应给予参保人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于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人,应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于缴费困难的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地方政府应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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