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假工资一般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1、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性产假期间福利发放的方式:单位福利分配由单位自行决定,法律、政策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会保障通过生育津贴进行支付。此外,还有产妇医疗补贴。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出勤待遇,职工享受公司发放的福利待遇。国家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的孕妇女职工按平时的规定领取产假工资,并享受全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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