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的兑付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是指设置强制性转股性条款的可转债发行人每年向未转换成该公司股票的可转债持有人支付利息,或者非强制性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向到期末转换成该公司股票的可转债持有人一次性还本利息。对股份公司来说,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在股票市场低迷时筹集到所需的资金;可以减少外汇风险,还可以通过债券与股票的转换,优化资本结构。
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所于转换期结束时自动终止交易后二个交易日内,将交易结束时的债券数据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于到期日前将相应本息款划入交易所指定的资金帐户。
2、交易所于到期日后第三个交易日将本息款划入券商清算头寸帐户,各券商于到期日后第五个交易日将本息款划入投资者开设的资金或保证金帐户。
3、设置强制性转股条款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兑付利息期间,债券交易不停市,付息办法参照A股派息程序执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
1、国内可转换债券
这是一种境内发行,以本币定值的债券。如**宝安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便属此类。
2、外国可转换债券
指本国发行人在境内或境外发行,以某外币标明面值,或外国发行人在本国境内发行,以本币或外币表示的一种债券。如**中纺机可转换债券就属此类,它以瑞士法郎为面值,供海外投资者(主要是瑞士投资者)购买。
3、欧洲可转换债券
指由国际辛*加同时在一个以上国家发行的以欧洲货币定值的可转换债券。分记名与不记名两种。此类债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而且其利息可免征所得税。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是指设置强制性转股性条款的可转债发行人每年向未转换成该公司股票的可转债持有人支付利息。可以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律聊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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