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租车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租赁车辆办理保险及年检的义务2、租车公司应按标准向乙方提供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因车辆的正常损耗影响乙方安全行驶需要修理的(如:刹车片、胶垫),由租车公司应承担维修费用的义务。3、租车公司有义务在租赁期限内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提供车辆替换。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误工费)由乙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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