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 卡两个账户包括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分别由人社部门和金融机构管理。社保卡新卡领取后,须分别启用并激活后,才能确保正常使用。社保账户为 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能够用于就医购药。金融账户,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等一般银行借记卡具有的金融功能。持卡人可在社保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ATM机、POS机、转账电话、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按相关规定办理金融业务。金融账户激活后,能够实现人社领域相关缴费和待遇领取应用功能,以及相应银行面向社会推行的其它优惠活动。金融账户享有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卡挂失费及省内同行存取款手续费等优惠措施。持卡人如需要,可自愿申请办理手机银行、网银、理财等相应银行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等 社会保险 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