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纪委办案,需经过案件线索梳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分执行、被调查人的申述、案件监督管理8道办案程序。
纪委办案分五步: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以及移送审理.纪委有调查权,可以就某些问题对组织或个人进行文明且规范的询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十九条 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二)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三)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四)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