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国税非正常户不是终身的,是可以变成正常户的,进行罚款处理后,税务局就会恢复为正常户了。对法人影响1、其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曾任非正常户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严格控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放数量以及最高开票限额。2、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纳税信用被判为D级会有什么后果)。3、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将在全国范围内无法开办新公司、办理相关股权转移等.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5、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将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但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6、国税、地税、工商、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一处有“黑点”,处处受牵连。个体户长期未缴税被税务局列入非正常户,该如何解除?
有很多朋友都以为个体户市不用缴税的,其实不然。
税法规定不管市个体户还是有限公司都是要交税的,只是缴税的方式和缴税的多少有所不同。长期不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税会被税务局列入非正常户,很多业务都无法正常开展,还要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
被税务局列入非正常户,该如何解除呢?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需恢复履行纳税义务的,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解除非正常户。
【报送材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报送材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
2.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微信、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的,均提供电子版材料;未开通数字及未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办理税(费)业务后,需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版材料。
1.纳税人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原件
【政策依据】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
【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解除。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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