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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死亡债务问题

2024-01-12 来源:乌哈旅游

原告死亡债务仍然应当偿还。

公民的个人化财产包括可以继承的债权,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上讲,债权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作为原告的债权人死亡后,其债权由其继承人继承。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

一、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债务是否还需偿还?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债务需要视情况进行偿还。被继承人留有遗产的,由继承人继承的,债权人可向继承人主张债务的偿还,债务的偿还应当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清的欠款。超出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不负清偿义务。

二、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继承人之一可以吗

按照相关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由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承担清偿义务。

如果全部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义务代替偿还。

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的起诉方法:

1、债务人有遗产,则进行审理实体,可以起诉其继承人;

2、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

3、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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