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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能调解吗

2024-04-28 来源:乌哈旅游

交通事故能调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以下情况可能也不适合调解:
1、住院期间车主没有支付任何医疗费的;
2、车主单位是国营企业或者上市公司的;
3、伤情属于可评可不评,或者可高可低;
4、农村户口,但是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
5、家有老人及未成年子女的;
6、伤情严重,需要安装假肢,或者存在后遗症;
7、车主逃匿或者转移财产;
8、车主短期内没有财产赔偿的。
因伤可能致残及相关赔偿期限、数额等,在未对伤残级别、赔偿期限等问题作出司法鉴定前是不具备调解条件的,不适合进行赔偿调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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