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
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武汉市国土房产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
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的取得保障。
4、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
一、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1、没保障,国家不认可的交易行为,无产权保证,时下对小产权房的处理已经已经归纳如城改部分,如拆迁仅能获得少部分赔偿。
2、硬件设施差,基本上小产权房都是城中村等部分的集体用地,开发条件与理念决定产品,故在产品设计,园区规划,配套建设等几方面很少有及格。
3、并不见得便宜多少,此类房屋都需要一次性付款或根据工程进度付款,最多给你个5年分期付款,资金压力较大,如根据政策产权转正,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并不省钱。还真不如按揭买个商品房来的放心。
4、如果一定要买,一定记好买已经有入住的,否则有炸楼的危险。
二、小产权房存在原因
1、城市房价过高
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2、擦边球的空间
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
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支付的征地费用);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