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成年人监护是对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所进行的监护。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他所在的单位或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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