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集资合建房的规划以及建设需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建设的合建房的合同效力正规有效。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