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教育部针对学生的发展也是十分关注,尤其是这些校外培训机构,它们其实本就不应该存在,学生白天在学校上课,晚上还要去辅导机构补课,这就是应试教育的弊端,分数成为了孩子的标签,极大的压力导致教育环境出现的病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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