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申请人满足法定的监护人的条件,向法院递交申请材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如果出现两个申请人,就以前一顺位的申请人优先。但是,如果有可以清楚表达自己意愿的被监护人,就以被监护人的意愿为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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