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撤回专利权的方式为:撤回专利权人提供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法定期限而导致权利丧失的相关材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一、如何进行专利申请实质审查?
申请专利实质审查的方式为: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实质审查申请书。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二、如何申请专利费用的减缓?
“专利费用减缓”,顾名思义,就是专利申请费的减缓,《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下: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1、先注册。登陆国家知识产权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注册成为新用户;2、再备案。专利权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个人、企业、非营利性单位、其他类别上如实填写信息,可专利权人自行填写或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3、后纸质。在线备案成功后,权利权人需将纸质材料面交或邮寄至网上备案时指定的受理部门;4、等待审批通过后,就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了。
三、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几年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发明专利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而享有的专有权利,属于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知识产权范畴,相应的保护期限是20年,从权利人申请相关权利当天起开始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款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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