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司法机关网站上查询。
网逃人员可以在司法机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自己是否已被挂网逃。如果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公安部的官网会定期发布网上通缉令,因为会定期刷新,所以查不到全部的,只有在公安部门内部的网络才可以查询。
可以用其他间接方式查询,比如宾馆、网吧等场所都必须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安装身份信息登记识别系统,没被通缉的是可以开房间和网吧上网的,而通缉了就不行。也可以去随便一个派出所让派出所的人帮你查,派出所有公安部内部的网络。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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