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下载手机APP“ 个人所得税 ”填写。实名注册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并进入APP操作界面,然后点击“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比如姓名、证件号、 纳税人识别号 (与证件号一致或税局赋予)、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随后即可填报 专项附加扣除 信息。不过虽然手机端目前可以实名注册,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暂未开放,需等2018年12月31日才可以正式使用。 二、是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点击地图前往各省市自治区的电子税务局进行填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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