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2、本罪的侵犯对象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卖淫活动泛滥,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女性,但也包括男性。他人可以是单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次数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3、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自己在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并知道这种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
4、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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