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出生证明,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父母身份证、户口簿,亲子鉴定证明,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
非婚生子女办理出生证明:
办理条件:需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孕产妇建档凭证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部分省份已取消附加条件,为出生婴儿无条件办理。
一、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证的办理应该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办理时间:在婴儿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
二、非婚生子女的身份确认条件:
1、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
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
3、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在户籍册中载明其生身父母。
4、有直接证据证明其生父或生母,例如亲子鉴定结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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