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员工休班不合法,在我国的职工法律中,带薪休年假是职工的法定权益,如果你在原单位工作已经满1年或以上,则你就能够享受到一定天数的带薪年假。另一方面,在企业方面,法律也赋予其权利按照生产需求去计划放休假的细则,可分开也可以统一实施。因此,如果单位考虑到生产的实际而不能安排员工放年假,那么它就需要给予员工3倍的年假报酬,以弥补员工在这期间损失的利益。一旦单位不给休年假,而且拒不支付年假法定的工资报酬,则劳动者可以求助当地劳动保障局,一经核实,单位将被责令整改,这时候,员工年假工资就能如数归还,而且单位还需要加付赔偿金;如若企业继续躲避,最终将会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不让休年假在哪里可以投诉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员工要求休年假是其正当权利,企业应该给予安排。如果企业不给予安排,那么:首先,员工可以主动找到企业职能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依法提出自己的权利主张;其次,员工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再次,员工可以向劳动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让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处理。最后,还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请求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
二、请问带薪年休假是强制性的吗
带薪年休假是法定的,但不是强制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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