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有一方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扶养费。扶养权利义务包含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是婚姻的必然要求。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但并不意味着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夫妻扶养从婚姻成立至终止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其给付扶养费。
具体来说:
1. 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是权利和义务并存的,且平等。丈夫应扶养妻子,妻子应扶养丈夫;任何一方都有权领取对方的扶养费。
2. 夫妻的扶养权利和义务涉及经济供养和生活帮助,是婚姻的内在要求,也是维系婚姻或家庭的基本保障。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但这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扶养义务。当一方患病或有困难时,另一方应尽力照顾和提供治疗费用。
3. 夫妻扶养的义务从婚姻成立开始,到婚姻结束为止,持续存在且具有法律约束力。
4. 夫妻扶养是法定义务,有法律强制力。由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扶养通常在婚姻生活中自行履行。但当一方无固定收入、无生活来源、无独立生活能力或有生活困难等情况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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