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十日内提交答辩状,拒不提交不影响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受理申请后五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后应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未提交不影响仲裁程序。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十日内,也就是在仲裁开庭前,需要将答辩状提交到劳动仲裁委;拒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2、《劳动争议解调仲裁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答辩状未送达,是否影响案件进展?
劳动仲裁答辩状未送达可能会对案件进展产生一定影响。答辩状是被告方对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回应的重要文件,它包含了被告方的辩护意见和证据。如果答辩状未能及时送达,原告方可能无法了解被告方的观点和辩护材料,导致案件进展受阻。此外,未送达的答辩状也可能导致法庭审理过程中的不公平,违背了当事人平等的原则。因此,及时送达劳动仲裁答辩状对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至关重要。双方应积极配合,确保答辩状的送达,以促进案件的顺利进行。
结语
劳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十日内提交答辩状,拒不提交不影响程序进行。根据《劳动争议解调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在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后十日内提交答辩书。未提交答辩书不影响程序进行。然而,劳动仲裁答辩状未送达可能对案件进展产生影响,可能导致不公平审理。因此,双方应积极配合确保答辩状及时送达,以促进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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