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签施工合同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计价,或者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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