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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出租人的责任和权利

2020-05-12 来源:乌哈旅游

作为出租人,当然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对承租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房子负责。本文将就出租人所享有的权利进行描述。

1、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须依照租赁合同规定,并且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和收据;

2、出租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不超过3个月金额的保证金;

3、租赁期限已满而又没有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房屋。如承租人拒不迁出,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迁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或调换使用、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一、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双方都要交吗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双方都要交,是属于双方的行为,所以双方确认之后都要上交。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二、租房乙方违约该怎么处理

租房乙方违约的,可以约定出租人和承租人:

1、租赁期内,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中途退租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如期归还房屋。承租人逾期归还的,每逾期一天向出租人支付月租金0.5%滞纳金;

3、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承租人应按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4、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别人使用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拆除或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6、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使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拖欠房租累计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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