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3%征税率减按1%执行到2021年年底,也就是说小规模可以继续开具1%的发票,如果客户非要索取3%的专票,按照最新政策,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分阶段适用税收政策: 非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截至到今年年底3%减按1%执行。也就是说,从现在截至到年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都是1%的征税率。 但是在实务中存在一种情况,客户非要3%的专票,因为这样她们可以多抵税。(注:如果对方要求开具3%的普票,可以直接告诉对方没有必要,普票不能抵扣进项税,税额的多少是无所谓的。) 以一件商品含税价100元为例: 客户索取3%的专票可以多抵扣进项税1.92元,所以站在客户的角度,相同的售价下肯定是愿意索取3%的专票的。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3%的专票。因为小规模3%减按1%执行是一项税收优惠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专票,相当于放弃减税,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税率来缴税,这样我们就要交更多的钱,显然对我们是不利的。 还有,要是开具了一笔3%的专票,会不会影响其他业务免税的享受啊? 答案是不影响。税局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放弃减免的,不影响其他业务免税的享受。以下是来自税务局的答疑: 其实总结就是:开具专票的正常缴纳增值税,未开具专票的部分仍然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所以说小规模纳税人针对某一客户开具3%专票的,不影响对其他客户享受减税优惠,可以继续开1%的发票 不过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的地区实行的政策又可能不一样!有的地方,开具3%就直接放弃免税。有的地方,直接规定不能开具3%的专票。所以实务工作中还是建议先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再执行相关工作。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专票,其实对我们是没什么益处的,还很麻烦,所以我们如何避免开3%的专票, 其实,客户想要3%的专票无非是想多抵扣进项税,如果我们能给对方一些价格上的优惠,就可以避免。 例如原含税售价100元的商品,按照适用3%征收率时的不含税价格,再按照1%的征收率重新定售价。 新售价比原售价低1.93,这和前边索取3%专票多抵扣的税额是一致的。因此,降低售价的方法,客户肯定是非常愿意的。同时也免去了我们开3%专票的麻烦。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