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没有收入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没有收入不是能够免除抚养义务的理由,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方没有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在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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