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与一般仲裁的区别:
一、法律依据不同。普通仲裁依据的是《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机构的名称和性质不同。普通仲裁因无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其名称为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因地域和级别的不同分为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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