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可以委托他人出资。股东权利具有人身权性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法律上允许由他人代持股。股东投资时是不能用其他账人代为转账,必须股东本人。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股东可以实物出资吗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然后进行入账。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通工具等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作价出资。设立担保或租赁他人的实物不得作为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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