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证明自己被诬告。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虐袭、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的性行为。强奸罪主要表现为: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1)如果男女恋爱,可以证实二人正处于恋人关系的:当该男子与女朋友发生性行为,事后女朋友反悔的,一般来说,不算强奸罪。(2)发生性行为时,如果女子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后悔的:如果男性可以证明当时女子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男性无法证明当时女子属于“半推半就”,而女子却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违背了自己意志,则可以按强奸罪论处。(3)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