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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2021-03-09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一)办理时间:中小学生秋季转学受理时间:6月28日—7月9日(二)办理程序:拟转学学生家长联系接收学校落实学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认2021年秋季拟接收的转入学生名单,由接收学校收集学生转学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房产权证或购房发票)进行登记,列出转学理由,转学申请名单统一于7月9日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逾期申请,不再受理。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出具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并由原学校盖公章确认。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接收的转入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纸质学籍和电子学籍),转入学校办理好相关转学手续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电子学籍转接(调档)。每学期在学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一次转学手续,新学期开学后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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