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订立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签字才有效,如果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字但符合法定情形依然有效。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一、朋友可以做保险受益人吗
能不能指定朋友做保险受益人,具体可以结合以下实际情况确定:
1、投保人指定朋友,因为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利益,所以投保人指定朋友做受益人,首先得取得被保险人同意,否则的话,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
2、被保险人指定朋友,被保险人自己随意指定朋友做受益人,其实不用得到投保人同意即可,但是如果投保人有意见的话,投保人可以请求解除保险合同。
3、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指定同一人,因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同意同一人,那么这个受益人即使是朋友,也可以获得支持,并且保险人不能拒绝。
最后,其实一般指定直系亲属做保险受益人,不过对朋友做保险受益人也不受限制,只是如果受益人将不利于被保险人的,建议被保险人最好是积极做变更处理。
二、投保人在投保后应该承担哪些义务
投保人在投保后应该承担四个义务:
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
2、如实告知的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3、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依照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4、出险通知义务。意义在于能使保险人迅速调查、取证,采取适当的方法,防止损失扩大,并为赔偿和给付保险金作准备。
三、离婚保险应该如何分割
关于离婚时保险的分割办法,首先看保险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看它的购买时间,如果是结婚之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是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保险合同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不可能跟其他财产那样进行简单的分割,根据其特性,一般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法进行分割:
(一)维持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属于同一人的,可以继续维持合同原样,由保单持有人(投保人)按现金价值的一半作价补偿对方。
(二)变更投保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可以变更投保人,由变更后的投人(原被保险人)支付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补偿给对方,使保单继续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