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正版图书没问题,卖盗版就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或者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按照买卖数额定罪量刑。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有关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倒卖盗版书籍的处罚如下:
卖盗版书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情节减轻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或者单处处罚金,对于情节严重的,不仅可以处罚,公安部门有权缴收剩余盗版书。卖盗版书是违反我国刑法的,一经发现,应予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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